http://lin61930726.pixnet.net/blog/post/27407032  日本18歲福田孝行歲殺人妻幼女
 
如果死刑犯都是這樣罪無可恕..我覺得給人權有什麼用..
死掉的人就是沒人權就是了......
看了福田孝行的惡行..受害人的一句話讓我深深動容..
那句話是(我對司法很絕望~~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~~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~~
被害人的人權在那裡~被害家屬的權益在那裡??如果司法的判決是這樣~~那不如把犯人現在放出來好了,
我會親手殺了他) 
 
死刑可以備而不用,但是一旦廢了~連"備而不用"的機會都沒了!
要廢死刑可以..但要有完善的配套過施~~~~~~~~
 
但我覺得台灣永遠也不會有"完善"的配套過施
美國有些州是廢除死刑.是有配套方案
光是先蓋一座關到老死的重刑犯監獄就花了12億
台灣有能力嗎?
還是要花善良老百姓的錢去蓋
先不說要像人家花到12億蓋
請問誰要花這些錢給重刑犯蓋監獄還要養他們?
台灣監獄有多黑.坐牢像渡假.
還難保不跑掉
如果還跑出來報復呢~~
 
若把這最後的死刑都廢除了
那壞人還有什麼好怕了
關到死 可是要花我們這些善良百姓的納稅金 來養他們
這樣哪對呀
我們的納稅是要建設我們的未來
而不是去養這些破壞未來的人吧
 
如果要廢除死刑~~可以..但只有這2種方案我可以接受~
 
1.用鞭刑替代吧!!
鞭不死...你就出獄吧...
鞭到死...你就認命吧......

(殺人就用鞭100下試試...)

讓他們生不如死...我就贊成廢除死刑.

2.關到死!不准用任何方式假釋、特赦,統統不准!就是關到死!
但是,不是關著就好,你得工作!一輩子都得工作!我也不想用我的納稅錢養壞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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